关于对颜熹文等6名学生作清退处理的公示
发布人:徐静雨  发布时间:2025-05-15   动态浏览次数:78

各学院(部)、相关同学:
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第41号令)、《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》(扬工201740号)等相关文件精神,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应予退学,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理由的应予退学。截止2025515日,颜熹文等6名学生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,或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理由,现将本次清退学生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5515-2025614日,具体名单见附件。

如有异议,请在2025614日前及时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联系。联系人:张老师,联系电话:0514-87433312.

 

 

附件:24-25-2学期清退学生名单.pdf

 

   教务处   

2025515


 

版权所有: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
电话:0514-87433326    江苏省扬州市华扬西路199号扬子津科教园   苏公网安备 32100302010421号 苏ICP备-16057903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