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(部)、相关同学: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第41号令)、《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》(扬工〔2017〕40号)等相关文件精神,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应予退学,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理由的应予退学。截至2026年6月1日,王运师等3名学生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,或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理由,现将本次清退学生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6年6月1日-2026年6月30日,具体名单见附件。
如有异议,请在2025年6月30日前及时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联系。联系人:王老师,联系电话:0514-87433312。
附件:
25-26-2学期清退学生汇总表.pdf
教务处
2026年6月1日